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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1 来源: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作者: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和2020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谋划和安排好2021年度各项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 2020年工作总结。对年度工作开展对照检查和总结分析,是加强学校治理能力建设、确保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照《太原理工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和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梳理并有力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同时,要对照学校 “十三五”规划的有关要求,对本单位“十三五”期间的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对于尚未完成的事项,要说明原因和工作进度。尤其要重点突出本部门、本单位本年度的突出成绩、亮点工作和创新工作(请将此项内容写在工作总结的第一部分,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2. 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的工作计划要紧紧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双一流”建设等改革发展总目标,结合落实《太原理工大学加快建设高水平一流大学行动计划(2020-2025)》,对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谋划,提出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内容,形成工作计划。

3. 报送方式。报送时,请将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分开表述,形成两份材料;各学院的党务工作与行政工作统筹为一份材料。

4. 文字要求。内容必须言之有物,摒弃“假大空”、虚话、套话。总结和计划的篇幅大致为3000字和2000字。

二、程序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的总结和计划材料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 征求意见。在总结和计划撰写修改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

2. 讨论通过。总结和计划要经过各学院党政联席会、各部门处务会议或本单位最高决策会议讨论通过。

3. 内部公示。经过讨论通过的最终材料,要在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进一步补充完善。

4. 领导同意。经过公示的总结和计划,要呈请各自的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签批后,方能提交。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尽快着手准备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2月18日前分别交至明向校区办公主楼的党委办公室B305房间、校长办公室B106房间,并将电子版分别发送至邮箱:dangban@tyut.edu.cnxiaoban@tyut.edu.cn

联系人: 侯聪 苗珊珊

联系电话:6014622 3176199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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