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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部署开展2022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22-09-30 来源:发展规划处 作者:发展规划处

为高质量完成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9月28日上午,我校召开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暨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管理职能作用的意见》专题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张献明出席并主持会议,党办校办、组织部、统战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图书馆等28个职能部门、相关学院及教辅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发展规划处负责人传达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介绍了今年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修订内容,对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涉及的部门、任务分解、时间安排、填报要求等进行了说明,并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管理职能作用的意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管理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

张献明强调了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及开展统计督查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而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体现了学校整体办学情况,更是学校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数据来源。他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各类统计法律法规摆在重要位置,将统计政策法规理解透彻,深刻认识做好教育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他强调,2022年高等教育统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加强与数据关联部门的密切沟通与相互配合,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数据统计、质量审核和系统上报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依法依规进行统计,强化数据统计管理,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9月30日上午,发展规划处组织28个部门单位承担统计工作的统计员进行了线上业务培训,学习传达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事业统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主要修订内容和指标变化、具体工作安排及填报要求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说明。

近期,发展规划处将协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教育事业统计规定,严格执行统计标准不降、工作质量不减,全面完成本年度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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