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高斯—若当消元法
高斯消元法始终是消去对角线下方的元素,如果在每次消元过程中,首先将主元素化为1, 并消去对角线上方与下方的元素,这种方法称为高斯—若当(Gauss-Jordan)消元法.它不需要回代过程即可求得线性方程组的解.
例1 用高斯—若当消元法求解线性方程组
解 方程组的增广矩阵经高斯—若当消元法,得

故原方程的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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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用高斯—若当消元法已完成
步,于是线性方程组
化为等价方程组
,其中

满足
,![]()



![]()
次消元后,得原方程组的解为
![]()
与高斯消元法相同,高斯—若当消元法也可进行全主元素消元法及列主元素消元法.
初看起来,似乎高斯—若当消元法比高斯消元法好,然而只要我们稍作分析就会发现它的运算量比高斯消元法要大.
使用公式(1)—(5),对每一个
需要
次除法,
次乘法,及
次减法,故乘除法总运算量是
![]()
加减法总运算量是
![]()
在第二节中我们曾指出,高斯消元法的运算量,乘除法次数为
,加减法的次数为
,从而,高斯—若当消元法比高斯消元法的运算量乘除法多
次,加减法多
次。当
值较大时,高斯消元法比高斯—若当消元法节省
次乘除法和加减法,这个运算量是十分可观的.
二 逆矩阵
高斯—若当消元法对求 一个矩阵的逆矩阵,或对求解仅常数项不同的很多方程组及矩阵方程是非常有用的.
求矩阵
的逆矩阵
,即求
阶矩阵
,使
,其中
为
阶单位矩阵.将矩阵分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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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求解
等价于求解
个方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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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线性代数理论,我们有下面结论.
定理 设
为非奇异矩阵,方程组
的增广矩阵为
,如果对
应用高斯-若当方法化为
,则![]()
例2
用高斯—若当消元法求

的逆矩阵
.
解



所以
为了节省存储单元,可不必将单位矩阵存放起来.作为第一步结果的式(9)中第1列已无用处,而第4列又相当于逆矩阵所求第1列的中间结果,把它移到第1列不影响简化过程的实质.而且第5、6两列的常数项可取消,它们对简化也无实质影响,所以,最终按原位记法(9)式的结果可存放为

同理,式(10)中的
阶矩阵将第4列移到第1列,第5列移到第2列,取消第6列,则按原位记法为

式(11)的原位结果为

即为我们所要求的逆矩阵
,所以在计算中求逆矩阵的过程可简记为


![]()
=![]()
一般地,逆矩阵的计算公式为



![]()
![]()
式(12)—(15)就是求逆矩阵的基本计算公式,对应于每一个
值就是完成了一个消元过程,在消元过程进行中
和
变量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循环.
我们知道,只要矩阵
的行列式
,则
总是可逆的,然而,当主元素为零或绝对值太小时,按上述方法计算机可能要溢出,因此,在约化的过程中也应采用选主元素的方法,如果互换矩阵的两行,对方程组的解来说,这样的对换对结果没有影响;而对求逆矩阵来说,这样的对换改变了所要求的逆矩阵.事实上,是逆矩阵也作了相应两列的互换,所以,计算逆矩阵也可以通过列主元素消元法,只要记住行的交换,然后在结果中施行相应的列交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