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校内通知
  • 智慧校园
  • 校园邮箱
  • English

校园新闻

首页 >> 校园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园新闻

首页 >> 校园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选派我校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6 来源:孔子学院办公室 作者:孔子学院办公室

我校分别与阿富汗喀布尔大学和牙买加西印度大学莫纳分校合办有2所孔子学院,为推动孔子学院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我校孔子学院外派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国际中文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21年孔子学院拟赴任和储备中方院长(含独立课堂负责人)情况摸底的通知》相关要求,现面向全校选派我校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人选,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同仁积极报名。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拟派岗位

1.阿富汗喀布尔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2.牙买加西印度大学莫纳分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

二、拟派时间及任期

合适人选将根据孔子学院的工作安排,择机派出,任期2-4年。

三、任职条件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的要求,孔子学院中方院长任职资格是:

1.年龄35-55周岁,身心健康;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至少1年;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2.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守中国和赴任国法律法规;

3.了解派出国国情,能熟练使用英语,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具有合格的领导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

4.派出时符合语合中心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工作待遇

派出期间的有关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附件1)(财教[2011]194号)以及校党委下发《太原理工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遴选条件及待遇》(校党 [2018] 2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热爱孔子学院工作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服从语合中心和太原理工大学的管理。与外方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平等相待,友好合作,尊重驻在国风俗习惯,不强加于人,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损害中外友好合作的言行。

2.掌握所在机构的资金管理规定和熟悉《孔子学院总部资金管理办法》。与外方院长共同制定孔子学院规章制度,参与孔子学院人事和财务管理,促成双方合作院校定期召开孔子学院理事会议。

3.与外方院长密切合作,共同负责孔子学院的日常运行,组织汉语教学,文化推广等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学校、企业社团、媒体等的交流与合作。

4.负责管理中方教师和志愿者,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协助语合中心及太原理工大学做好中方教师和志愿者的申报、选派、测评、考核等。开展本土师资培训工作。

5.协调外方保证语合中心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助我校开展招生宣传及两校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组织夏(冬)令营、来华和赴外团组等活动。

6.参加孔子学院大会和年度理事会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7.与驻外使馆保持密切联系。

六、选派程序

1. 申请者提交《太原理工大学外派孔子学院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

2. 孔子学院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学校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向语合中心上报候选人名单;

3. 候选人参加语合中心组织的面试,通过面试者需参加语合中心组织的行前培训(1-2个月)后取得派出资格;

4. 取得语合中心派出资格的人选将作为我校共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择机派出。

七、时间安排

1.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周五);

2. 校内审核结果和上报语合中心的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可向孔子学院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张林芳

联系电话:0351-3176391

邮箱地址:ices@tyut.edu.cn

办公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八层B809室

附件详见:http://ices.tyut.edu.cn/info/1047/3103.htm


孔子学院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最新动态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