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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做好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7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作者: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梳理学校2021年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科学谋划学校2022年各项工作,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细化任务分工,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2021年工作总结。对年度工作开展对照检查和总结分析,是加强学校治理能力建设、确保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照《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工作要点》和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梳理并有力推进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对于尚未完成的事项,要说明原因和工作进度。尤其要重点突出本单位、本部门本年度的突出成绩、亮点工作和创新工作(请将此项内容写在工作总结的第一部分,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2.2022年工作计划。2022年的工作计划要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等改革发展总目标,结合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报告、《太原理工大学加快建设高水平一流大学行动计划(2020-2025)》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进行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谋划,提出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内容,形成工作计划。

3.报送方式。报送时,请将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分开表述,形成两份材料;各学院的党务工作与行政工作统筹为一份材料。

4.文字要求。内容必须言之有物,实事求是,不讲虚话套话。总结和计划的篇幅应分别控制在3000字以内。

二、程序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的总结和计划材料应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征求意见。在总结和计划撰写修改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

2.讨论通过。总结和计划要经过各学院党政联席会、各部门处务会议或本单位最高决策会议讨论通过。

3.内部公示。经过讨论通过的最终材料,要在本部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进一步补充完善。

4.领导同意。经过公示的总结和计划,要呈请分管校领导签批或征询联系校领导意见,加盖公章后,方能提交。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材料交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明向校区办公主楼A303室、迎西校区办公楼31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angbanxiaoban@tyut.edu.cn。

联系人:李济民 袁国政

联系电话:3176007 3176199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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