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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启动年末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7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学校各单位:

年终岁末,各项事务繁杂,是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兄弟院校实验室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为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越是事务繁忙,越要拉紧安全的保险栓。依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学校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8]39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18]60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将启动年末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观念,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涉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仪器设备、特种设备、大功率机械设备等风险较大的实验室要进行重点排查,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排查、重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实验室自查(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日)

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组织实验室全体人员,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见附1)逐个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对于自身确实难以整改的内容,要制定整改计划。各实验室要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2),并于1月2日18:00前提交至各二级单位。

第二阶段:单位检查(2019年1月3日-1月12日)

各单位安全工作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排查,汇总各实验室的安全自查情况,对于安全隐患较大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2),1月12日18:00前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第三阶段:学校检查(2019年1月13日-1月22日)

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同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专家对各单位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隐患较大以及日常安全管理较为松散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将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各单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根据学校的整体安排顺利完成此次大检查,并着力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联系人:刘颜玲

联系电话:6111226

电子邮箱:278620615@qq.com

附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2 太原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国有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安全督导组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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