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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31 来源:国际合作处 作者:国际合作处

学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引才引智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加强我校“一流学科”建设和国际化发展,鼓励我校优势学科通过引进外国专家和团队,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增强学科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根据国科办专〔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科技部办公厅对高端外专引进项目的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项目类别: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申报条件: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引进后一年内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团队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鼓励外国专家长期来华开展深度合作。

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序列虚报。

(二)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为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三)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四)各项目单位要对2018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如实填报有关数据,上报项目实施成果并开展绩效评价。

(五)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六)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请各项目单位于3月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包括2019年项目申请和2018年项目总结情况)。

如有疑问,联系国际合作处咨询。

联系人:樊明明郭静电话:6018290

附件:(意向性)工作合同.docx

国际合作处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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