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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来源:中共太原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中共太原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根据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学校换届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党总支、学校各单位:

2016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根据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现就“两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学校换届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遵守“五不准”。不准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送各类节礼;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准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不准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全校教职工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守纪律。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严守纪律红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承担起分管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三、强化执纪问责。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印发了《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高校,“两节”期间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校际互查。与此同时,省高校纪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还将抽调部分单位的纪检、财务、审计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部分高校进行抽查。按照中央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校纪委办、监察室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坚决查处,对中秋、国庆期间“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决防治“节日腐败”。

举报监督电话:6014580、6010677

举报监督邮箱:xfjb@tyut.edu.cn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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