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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来源:保卫处 作者:消防科

学校各单位:

12月2日晚,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一栋25层的高层商住楼发生火灾,造成5层以上外墙保温材料过火,过火面积1500平方米,298户居民被紧急疏散。火灾,开始时只是5层局部外墙保温材料起火,但是由于离楼体最近的消防车通道被停放车辆严重堵塞,导致火情未能在初期阶段被控制,以致蔓延到楼顶,幸亏疏散人员及时,后期扑救得力,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但是,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影响火灾救援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举措,按照《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5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19〕40 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宣传

学校各单位要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采取各种形式向单位职工、学生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推动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宣传部要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广播、校园网、报刊、电子屏等媒体广泛宣传、全面发动“打通生命通道”的主题宣传。

后勤保障处要在公共区域、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住宅区域张贴宣传资料和通告,指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尤其是家属区物业住宅办公室要联合社区、物业服务公司等力量深入住户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向住宅小区住户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引导教职工及家属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

保卫处在检查督查的基础上,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举报电话:0351-6018854/0351-6010350。

二、集中划线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保卫处和后勤保障处分别对校内和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三、集中组织清理

学校各单位要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按照本单位安全工作职责,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违章搭建构筑物、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

后勤保障处要加强校区和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的巡查检查,要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建筑物,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

保卫处要加强检查督查,对群众举报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及时核查,督促及时整改,确保畅通。学校其他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职,确保我校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对于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通报上级执法机关组织强制清除或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承担违法责任。

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将由执法机关依法惩处。

对于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诚信记录档案。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要切实把此次活动作为推进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力抓手,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及时消除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太原理工大学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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