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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开展各院(所)公用房二次核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各院(所):

为了优化公房资源配置,提高公房使用效率,有效推行《太原理工大学院(所)公用房有偿使用实施方案》(校资【2019】10号)实施落地,太原理工大学公用房管理系统查询平台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院(所)的大力支持下,历经数月,不断修整完善,目前已基本搭建完成。即日起,该平台将以“一单位一账户一密码”的方式对各院(所)开放,各院(所)公用房二次核定工作将正式启动。

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定内容:

1.进一步精确核定本院(所)所占公用房资源的位置、数量等;

2.在实际使用房间号与系统房间号一一对应的前提下,对房屋名称、房屋使用人、房屋用途等进行补充完善、二次核定;

3.进一步规范科研类用房的房屋名称:建议用实验室、基地、车间、科研工作室等后缀进行命名。

二、核定时限:

《太原理工大学院(所)公用房有偿实施方案》将以此次核对后的数据为依据开展执行,请各院(所)务必认真对待,精确核对,并于5月10日前将核对结果反馈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公房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1.为了实现“人、房、物”的无缝衔接,资产管理平台与实验室系统建设将以此次数据为基础进行搭建,固定资产与实验设备将落实到具体的楼宇房号,请各院(所)在核对过程中,务必保持房间号的唯一性。

2.二次核定工作完成后,所有数据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

联系人:翟玉欣

联系电话:13453157089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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