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校内通知
  • 智慧校园
  • 校园邮箱
  • English

校园新闻

首页 >> 校园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园新闻

首页 >> 校园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山西省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7 来源: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作者:梁颖萍

据晋教外函[2016]12号《山西省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省正式设立了“山西省来晋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我校获得了招收该项目奖学金生的资格。

据晋教外函[2016]12号《山西省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我省正式设立了“山西省来晋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项目,我校获得了招收该项目奖学金生的资格。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对象为拟来晋或在晋攻读学位的外国籍全日制学生;或拟来晋进修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国籍公民,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2、 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勤奋好学,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就读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

3、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4、 申请人符合所申请高校的其它录取条件;

5、 申请A类即博士学位奖学金,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6、 申请B类即硕士学位奖学金,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7、 申请C类即学士奖学金,应获得相当于我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8、 申请D类即语言研修奖学金,须具有相当于我国高级中学毕业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学历或副教授职称的进修生,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历或教授职称的进修生,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

9、 申请人应提交《山西省来晋留学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见附表),提供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由我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学习研修计划等。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相关法律文件;已在山西省高等学校就读的留学生还需提交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语言水平证明材料,以及学校对申请人考勤、遵守纪律及操行等情况的鉴定意见。学校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均不退回。

申请者需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纸质版寄送到以下地址。如果申请者有在中国学习的经历,请提供证明以及证明人的信息。

相关信息可来信、来电。联系信息如下:

邮箱:studyintyut@tyut.edu.cn;电话:0086-351-6010232

(office)传真:0086-351-6018860

邮寄地址: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太原理工大学(北区)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邮编:030024

办公电话:

0086-351-6010232

传真: 0086-351-6018860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16年03月17日

    • 手机扫一扫,直接在手机上观看

最新动态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