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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偿还2015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4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处

每年的12月20日为国家助学贷款结息日,不按规定偿还利息将会记录违约。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足额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避免信用受损。

各位贷款的毕业生:

每年的12月20日为国家助学贷款结息日,不按规定偿还利息将会记录违约。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足额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避免信用受损。

一、系统登陆及应还款查询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选择高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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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录密码为8位生日(例如:19801212),登录成功后系统自动提示修改密码。如果系统提示密码错误,请联系学生处老师重置密码,重置密码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用于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重置密码,本人签名,拍照或扫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tyutzxdk@163.com

2、应还款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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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还款流程

目前还款方式仅为支付宝(必须是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变更的支付宝)。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账户变更”栏目,如果栏目内显示账户状态为“审批通过”,表示您的支付宝账户已经申请成功。您仅需要将所要偿还的利息按时(2015年12月20日前)、足额存入该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将在2015年12月21日零点扣款,扣款结果在下月1日即可查询。

三、咨询联系方式

学生处咨询联系电话:0351-6014410

联系人:郑老师

请同学们按时还息,珍惜信用。

学生处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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