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首页
  • 校内通知
  • 智慧校园
  • 校园邮箱
  • English

校园新闻

首页 >> 校园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园新闻

首页 >> 校园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做好2015年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4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处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部《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晋教助[2015]12号)精神,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的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部《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晋教助[2015]12号)精神,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的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首批资助对象

国家资助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是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为部队士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纳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招录或选拔补充为部队士官的定向生。

从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施行国家资助。首批资助对象有三类:第一类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第二类是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第三类是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三、申请审批及管理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国家资助的申请审批程序及管理等规定,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需将县级征兵办核实盖章后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在2016年1月12日前报送至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处学贷资助科(行政主楼522室)。

因时间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资助申请手续的学生,将纳入2016年度资助范围。

今年是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实施的第一年,任务急时间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政策的通知及宣传工作。

联系人:郑老师

咨询电话:6014410

相关链接:

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

http://www.moe.gov.cn/jyb_xxgk/moe_1777/moe_1779/201512/t20151202_222576.html

三部门就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问答

http://www.moe.gov.cn/jyb_xwfb/s271/201512/t20151202_222572.html

学生处

2015年12月11日

    • 手机扫一扫,直接在手机上观看

最新动态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