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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严格核查长期不在岗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来源:人事处 作者:王彦华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强化教职工日常管理,整治个别人员占岗不出勤,长期缺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现就核查统计不在岗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长期不在岗人员的认定

1.未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擅自离岗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

2.请假期满逾期未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之内超过30天。

3.擅自出国(境)或移民国(境)外。

4.擅自离岗外出学习或从事研究。

5.因公(私)出国(境)期满未归。

6.国内学习期满未归。

7.离岗挂职(含科技副县长)期满未归。

8.一年内连续病休或累计病休超过6个月(长期病休人员)。

9.离校手续尚未办结即擅自离岗不上班。

10.借调校外单位已到期,未经学校批准不按时返校上班。

11.其他可认定为不在岗情形的,例如被公安、司法、监察机关拘留、逮捕;私自在外单位全职或兼职工作等。

三、核查上报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二级单位按本单位教职工花名册逐一核查是否在岗,根据本单位留存历史材料和考勤记录,对不上班人员的离岗手续和期限进行核查和对照,凡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列入上报名单,并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2.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逐一清理,如实统计上报所有不在岗人员。凡隐匿不报、瞒报、漏报,造成“占编制、不上班、吃空响”的,一经查实,追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

3.实行零报告制,即本单位若无长期不在岗人员也须报送报表。

4.请各二级单位于5月15日前将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的《长期不在岗人员情况统计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明向校区办公楼B座610室)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ut-rcjlzx@tyut.edu.cn

联系人:王老师、庞老师

联系电话:3176163

附件详见:http://renshi.tyut.edu.cn/info/1064/3030.htm 

人事处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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