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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购买公有住房交纳售房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3 来源:后勤保障处房产科 作者:后勤保障处房产科

根据房地局计算的评审结果,现对一次性办理购买及补差住房的职工收取售房款,请以下职工于11月28日前至后勤楼一层住房管理科交纳售房款,已交纳售房款的职工请携带该住房以前交纳的购房款或住房押金进行核对。

登记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

根据房地局计算的评审结果,现对一次性办理购买及补差住房的职工收取售房款,请以下职工于11月28日前至后勤楼一层住房管理科交纳售房款,已交纳售房款的职工请携带该住房以前交纳的购房款或住房押金进行核对。

附件:登记购买公有住房职工名单.doc

后勤保障处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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