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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 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部分学院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2 来源:组织部 作者:组织部

太原理工大学是一座有着119年悠久办学历史的世纪学府,是国家“双一流”学科重点建设高校。为了促进学校的建设发展,加快提升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部分学院院长,真诚欢迎有识之士报名应聘(本公告有效期为1个月)。

一、招聘职位

(一)省部共建煤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院长;

(三)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有关情况详见附件(单项招聘启事)。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二)具有国际化的学术经历和视野,对相关学科领域的建设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思维及标志性成果和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具备担任主任、院长所需要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具有一定的高等教育或科研机构管理工作的经历;

(三)能全职到岗。国内应聘者签订聘任合同后需将人事、组织关系调(转)入学校;

(四)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岁(重点实验室主任不超过57岁)。

三、岗位职责及目标任务

聘任后全面负责重点实验室、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具体目标任务及考核以合同形式予以明确。

四、待遇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太原理工大学人才引进“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水平和学术影响,通过面议确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科研启动和安家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妥善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

五、应聘程序

1.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主任(院长)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太原理工大学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栏目http://zzb.tyut.edu.cn)。

2.初审通过后,参加学校组织的由校内外专家参加的面试,往返旅费及食宿费由学校支付。面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学历、学位、职称、博士生导师、社会兼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本人);

(2)能充分反映应聘人员学术水平的各类材料;

(3)任期工作设想。

3.学校研究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老师

电 话:0086-351-3176058  

Email:32824209@qq.com

太原理工大学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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