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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2 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创新创业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21]7号)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级别

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级别,从校级项目遴选省级、国家级项目。

2021年起设立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邀请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三、申报对象

1.申报资格:凡我校学有余力、成绩优良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具有申报资格。

2.成员组成:创新训练项目面向全校本科学生开展,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面向二、三、四、五(五年制)年级学生,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团申报。

四、申报要求

1.项目选题来源

包括“学生自主选题”和“导师推荐课题”两种方式。

2.项目选题要求

以培养学生的科研素质和创新精神为主线,同时考虑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鼓励围绕专业领域的挑战性问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选题要内容新颖、目标明确、具有一定创造性和探索性、技术或商业模式要有创新,团队中每一位成员均能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并发挥作用。不鼓励仅以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任何创新的项目。

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3.申报限制

每位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正在承担(含主持和参加)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本科一年级学生和毕业学年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4.指导教师要求

“大创计划”由校内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请者除学校指导教师外,可同时选择一名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校指导教师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五、激励政策

1.学校对通过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给于专项资金支持,对高质量项目将加大支持力度。一般在立项后至中期检查前可使用总经费的30%-50%,中期检查通过后可以使用剩余经费。

2.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奖,同时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项目指导教师奖。评选优秀项目奖时,对于创新训练项目重点考察在知识、技术或研究方法上的创新和技术难度;是否可提供研究作品,包括: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物理仪器、计算机软件等,或可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是否发表学术论文(含录用。所发表论文项目组成员应为第一作者);是否在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进行大会报告交流;是否参加课外科技学术竞赛并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等。对于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重点考察是否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创业项目是否落地等。

3.获评优秀项目奖的项目,学校可考虑追加经费继续支持项目升级研发。

4.学校组织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展示、交流和成果推广活动。

5.学校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入围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展示的项目将比照我校A类竞赛全国二等奖给于奖励,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中获奖将比照我校A类竞赛全国一等奖给于奖励。

6.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团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自主实践学分,指导教师可获得相应工作量,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5月20日前)

(1)导师推荐项目申报

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等渠道公布导师推荐项目(包括课题名称、简介、申报学生要求、指导教师联系方式等),相关专业学生与导师交流,确定双向选择意向。

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组队、调研、方案论证等工作,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科办。

(2)学生自选项目申报

学生自主选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组队、调研、方案论证等工作,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科办。

2.学院初评(5月25日前)

学院对申请材料、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对参评项目进行初评,将所有申报项目分类别并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后,报送创新创业学院(明向校区行政主楼1004房间)。

学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3176894。

学院报送材料要求

(1)《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命名为推荐顺序号+学校名称+学生主持人姓名),所有申报书一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制作WinRAR 压缩包(命名为学院名称+大学生项目)。报送纸质版(项目负责人在相应位置签字)、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

(2)《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excel 版和盖章后的pdf扫描版,无需报送纸质版。

(3)相关支撑材料交学院备案。

各学院汇总并发送至电子邮箱:tyutcxcyxy@163.com。材料报送截至5月25日下午18:00。

3.学校评审(5月29日前)

学校对学院推荐项目组织评审,遴选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项目,同时确定各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评审结果将在太原理工大学校园网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确定校级立项项目。

七、工作要求

1.学院需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

2.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负责负责本院“大创计划”的培育、动员、组织等工作,做好相关管理制度和通知文件的宣讲。

3.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大赛通知)。

4.学院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5.学校将举办项目团队成员和导师的培训交流,充分发挥榜样引领、朋辈示范作用,促进本科生科研素养和能力的提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具体流程、经费管理等内容请参阅《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21]7号)(附件4)。

7.2021年学校“大创计划”申报工作群,QQ群号:157649530,请学院指定一名负责老师加入。后续相关通知将在群里发布。

附件1: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5月12日

  •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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