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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2015-2016学年明向校区教师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08-31 来源:后勤保障处 作者:后勤保障处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2015-2016学年明向校区教师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公告如下。

根据学校安排,在明向校区住宿房源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为最大限度给教职工提供住宿服务,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2015-2016学年明向校区教师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公告如下。

一、安排原则:

1、调整教师公寓房源和结构,最大容量为教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场所;

2、收费与免费相结合。教职工在新建公寓21号楼住宿休息采取收费服务,在原公寓15号楼住宿休息采取免费服务;

3、建议各学院可根据明向校区办公用房使用综合情况,尽可能地为教职工提供相应的休息场所和设施,多方面解决教师的课间休息问题;

二、住宿、休息地点:

1、新建21号公寓楼;

2、原公寓15号楼2—5层。

三、管理办法:

采取两个标准、两种模式的管理服务,具体为:

1、21号公寓楼(收费管理)

提供2人标准间配置,含床上用品、独立卫生间、饮用开水等设施和服务。

11:00——16:00(午休)10元/床位

18:00——次日10:00(过夜)20元/床位

2、15号公寓楼(免费管理)

不含独立卫生间,其他服务等同于21号楼。

四、管理说明:

1、所有入住教师需凭学校工作证登记办理入住;

2、收费统一使用学校工作证(校园一卡通)刷卡付费;

3、安排住宿优先考虑代课教师,以教务处提供课程表为准。在明向校区有行政办公用房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予安排;

4、以上涉及到的住宿房型全部为临休房,均以单日计算,不允许单位或个人长期包房、占房。

咨询电话:13835434956 18734194956(郑老师)

望各位教职工周知。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后勤保障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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