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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集资调配住房后退原旧房房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7 来源:后勤保障处 作者:后勤保障处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关于集资调配住房后职工退原旧房房款”的有关意见,后勤保障处对集资调配住房后未办理退原住房房款的职工进行退款。

全体教职工:

根据2015年6月3日校长办公会议“关于集资调配住房后职工退原旧房房款”的有关意见,我处对集资调配住房后未办理退原住房房款的职工进行退款,1、对票据齐全的职工,我们对提交票据进行核实后汇同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2、对票据遗失的职工,如能提供原票据复印件,我处将与相关单位沟通后,尽快办理退房款手续: 3、对票据遗失又不能提供票据复印件的职工,需填报已丢失票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下列表格以供相关部门查找,待核实后再作处理。请职工尽快带原房款票据原件、复印件及票据登记表到虎峪校区后勤楼103室(住房管理科)登记,以便我们能尽快核实办理退旧房款手续,望互相转告。

附:票据丢失登记表

后勤保障处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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