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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申请高校新区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来源:后勤保障处 作者:黄敏凯

全体教职工: 近期,接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体教职工:

近期,接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新校区的在职在岗教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榆次城区(榆次区、开发区)无住房,已购买住房或学校安排周转房的不得申请。

二、申请人提交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两份、申请表两份。

三、房源概况

本次提供房源位于榆次市文化街南侧、定阳路西侧,万科朗润园.品园项目内,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在34.58—49.33平米不等,共计430套左右,预计2017年10月可入住,初步核定租金标准为5元/月/平米。

四、申请截止时间

教职工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8:00时,过时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教职工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各单位分房委员处,统一报后勤保障处住房管理科(虎峪校区后勤楼103室),联系电话:6010937

特此通知

附1:《关于组织省高校新区教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通知》.doc

附件2-山西省高校新区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xls

附件3-山西省高校新区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汇总表.xls

后勤保障处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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