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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7 来源:校党委宣传部 信息化管理与建设中心 作者:校党委宣传部 信息化管理与建设中心

全校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网络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17】15号)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网络安全法律意识,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网络环境,现就我校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学习目的

通过宣传学习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普及网络安全法相关法律知识,为《网络安全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培育良好的网络安全习惯。

二、时间安排

5月26日至6月2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宣传学习活动。

三、宣传学习内容

中央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网络安全法》的制定背景和重要意义;《网络安全法》明确的各方面维护网络安全的责任义务;《网络安全法》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重点任务;《网络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等。

三、宣传活动形式

1、开展广泛宣传。利用条幅、展板、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网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QQ群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网络安全宣传。

2、组织专题学习。充分利用网络教育资源组织开展专题自学,同时创造条件邀请网络安全领域法律专家和专业人士等,通过报告会、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法》专题教育。

3、组织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安全法》主题班会、主题手抄报、知识竞赛、征文及研讨会、座谈会等主题活动,拓宽学习宣传渠道,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在专题学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每年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应开展不少于一次。

5、学校安排为各单位派送《网络安全法》学习资料汇编,同时在校园网站开通专题学习栏目。网址:http://www2017.tyut.edu.cn/info/1688/4484.htm

四、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宣传活动,尽快制定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活动要突出网络安全主题,积极利用多种媒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3、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

校党委宣传部

信息化管理与建设中心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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