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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在非全日制研究生中选拔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2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处

各学院: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改善辅导员队伍结构,拟从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中招聘选拔20名兼职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选拔条件:

申报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者须为我校2017级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

2.思想进步,品德优秀,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和交往沟通能力,曾担任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4.周一至周五不上课,能够全职从事学生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

有工作经历或者担任过学生主要干部者优先选聘。

二、工作年限:逐年聘用

三、管理和待遇

1.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报酬为每年20000-30000元,报酬按月发放,每学期不超过5个月,由聘用单位填报当月工作考核表,确定工作量及报酬发放额,学生工作部汇总,经费主管人批准后,由财务处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学校可以为上岗人员在学生宿舍安排住宿,费用需自理。

2.工作结束后,聘用单位要向考核合格者提供兼职工作经历证明。

3.任职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踏实肯干,坚决杜绝工作事故。对不能胜任辅导员工作的学生,聘用单位可以提前解聘,并需提前做好告知工作。从解聘后的下一个月开始,将不再发放工作报酬。

4.原则上不得中断辅导员工作,遇不可抗力确需中途退出时,应在计划离岗时间的前一个月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提交书面解聘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突发变故除外)。

5.工作量按学校辅导员统一标准执行。年度考核由聘用单位按照《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合格者与用工学院双向选择,可继续担任兼职辅导员。

四、报名时间:

申请人填写《非全日制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表》,于2018年1月25日之前提交电子版至学生处邮箱tyut_xueshengchu@163.com。

联系电话:0351-6014669 联系人:张老师

非全日制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表.doc

太原理工大学学工部(处)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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