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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思想政治教育示范基地和学生素质培养教育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9 来源:学生处 作者:学生处

各学院党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要求,提升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丰富工作载体和成果,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实践和研究的有机结合,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和学生素质培养教育中心的实施方案》(校党[2017]19号),我校将组织开展2018年思想政治教育示范基地和学生素质培养教育中心(简称“双十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十工程”建设的目标与原则

“双十工程”是我校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实践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重要内容。项目建设由学院牵头,以立德树人为宗旨,以服务学生发展为核心,以项目研发和育人品牌建设为基础。

建设原则是:立足学生发展需求的原则;内容聚焦、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建设目标是:以聚焦学生成长,富有教育特色,内容重点突出为目标,利用3年时间,建成十个思想政治教育示范基地和十个学生素质培养教育中心。

通过项目建设,开展目标清晰、导向明确的思政教育研究,拓展发掘我校思政教育的有效载体,逐渐形成一批结构优化、梯队合理、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优秀创新团队,孕育一批含金量高的科研实践成果,提升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动力,建立优质资源共享体系,提升我校思政教育工作水平和影响力。

二、建设项目申报及评审

1.“双十工程”由学院申报,每个学院各限报1项,名称自定。建设项目应根据学院工作特色和专长,立足思政教育研究方向和学生发展需求,具有牵引和辐射能力;要有良好的建设基础,能满足工作需要和具备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应有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精良、专兼结合的团队;应能够落实项目建设规划,筹措资金和配置相应资源,保障建设项目的持续发展和正常运行;应着力打造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素质培养的特色品牌;要能与兄弟院校和社会单位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探索项目建设新模式。

2.各学院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双十工程”建设申报书》(见附表)和《2018—2019年度项目建设方案》,4月10日前,一式5份报送迎西校区学生处525办公室,电子版提交学生处邮箱student@tyut.edu.cn。

3.学生工作部在适当时间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审核材料与实地考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确定并公布建设、培育项目名单。

2018年度拟立项支持建设5个左右思想政治教育特色示范基地,支持建设5个左右学生素质培养特色示范基地,连续资助3年。

三、项目管理

1.“双十工程”以学院为主体,以校院共建的形式进行建设,建设期限一般为三年,建设经费由学院投入,学校给予一定的资助。

2.学院应成立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根据建设规划,制定相应政策和具体措施。其主要职责包括:制订建设规划及建设方案;制订相关管理制度与质量监控体系,并实施督查;负责项目建设与运行;聘任教师、研究人员,建设创新团队;建立与管理项目建设档案;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3.学生工作部将对“双十工程”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阶段性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两种形式,中期检查在立项后每半年进行一次,终期评估在建设期满时进行。包括建设目标、管理办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品牌培育、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含经费预算)等七个部分。

项目建设单位要提交自查自评报告。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查、评估。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中期通过、限期整改和中止资助三类。属于限期整改的项目,需在两个月内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经审定通过者继续项目建设;经中期检查属于中止资助的项目,将及时冻结剩余项目经费,并予以公告。终期评估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建设资格,冻结剩余资助经费并予以公告;对评估优秀的单位,将给予荣誉表彰和建设经费奖励。

4.在学校思政教育专题研究立项资助等工作中,对已经开展“双十工程”建设的单位予以优先支持。

“双十工程”建设对提升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炼育人成果具有重要作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调研,选准目标,高质量做好申报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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