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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2017年度校人文社科成果奖励认领与申请 截止4月17日

发布时间:2018-04-09 来源:科研院 作者:康颖卿

各单位、各教职工:

2017年度人文社科成果奖励按照《太原理工大学人文社科高水平科研工作奖励办法》(校科【2015】6号文件)(附件1)、《太原理工大学理工科高水平科技工作奖励办法》(【2015】5号文件)(附件2)和《太原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校科【2015】12号文件)(附件3)进行发放。

本年度校人文社科成果奖励申报要求如下:

1、C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按附件4中的列表认领并按申请表中的序号填写到个人申请表中(附件5);其他收录的学术论文或附件1中没有的,附检索证明和论文。

2、著作类需填写《2017年度人文类专著奖励申请表(个人)》(附件6),提交相关影响力证明材料,并附书两本。

3、咨询报告需附采纳部门采纳证明。

4、美术艺术成果类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非双边国际学术会议需按奖励办法中要求附证明材料,如邀请函、会议报告目录、现场报告照片等。

6、专利默认为第一发明人为奖励代理人;如由非第一发明人认领的,需填表并由全部发明人签字认可。

7、退休人员由原所在单位(学院、所、中心)申报。

8、各单位汇总提交附件5 、6、7、8、9、10、11电子版,于2018年4月17日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的申报材料及加盖学院章的汇总表(包括电子版),提交科研院413室。

联系人:康颖卿 电话:0351-6018966

科研院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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