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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强化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 来源:纪委办 作者:李美娜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按照省纪委办公厅、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晋纪办〔2018〕30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强化监督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定“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盯紧盯牢,持之以恒。

二、严明纪律规定,加强警示教育,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两节”有关纪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作主动性,标本兼治,打好“两节”期间狠刹“四风”的“组合拳”,要紧密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太原理工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纪律宣传、做好预防提醒。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做好节前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强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效果。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疏堵结合、综合施策,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进一步取得监督实效。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把节点作为“考点”,用本单位“两节”期间纠正“四风”的工作成效衡量和检验两个责任的落实,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摆表现、找差距,抓住主要矛盾,针对发现的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整改。校纪委委员要加强对所联系基层党组织的督导检查。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监察组以及校纪委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纠正“四风”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

自查自纠和检查重点包括:一是着力发现公车私用或者私车公养;二是通过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方式,违规收送月饼、海鲜、大闸蟹等时令礼品;三是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活动安排;四是借过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等“四风”突出问题。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要将自我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见附件《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台账》)于9月19日上午、25日和10月9日分三次报送校纪委,校纪委汇总上报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将从严从快处理“两节”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严不细不实和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一律进行追责并适时通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请按要求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台账发至邮箱:jiwei@tyut.edu.cn

联系人:李美娜 电话:6010677

举报电话:6010677,6014580。

举报邮箱:xfjb@tyut.edu.cn。

附件: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台账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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