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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太原理工大学

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及现阶段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作者: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疫情防控成果,有效应对“五一”假期人员大量流动带来的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五一”假期及近期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常态化防控责任

学校各二级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云南瑞丽疫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面上放开、点上精准、关口内置、闭环管理”的工作策略,紧盯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严格履行各二级单位主体责任,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及时消除一切疫情防控风险,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巩固好我校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二、五一及近期疫情防控重点工作

1.各部门按时做好省教育厅“一网通”疫情日报工作,以及重点人群随时上报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监测预警工作。

2.校医院要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和“守门人”作用,持续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重点部位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院内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校内发热学生闭环管理措施。

3.师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在国内低风险区有序流动。但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内仍然存在3个中高风险区和境外返回人员持续增加的现状,要进一步压实主体防控管理责任,坚持精准掌握所管辖师生健康状况及行动轨迹,做到追踪到位、上报到位、管理到位、防控到位。师生离开驻地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如确需前往,需由单位(学院)负责人、人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涉外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校防控办审批;返程前须提前报备,落实实时属地隔离和核酸检测防控措施;返岗或复学前,须提交书面申请,由校防控办审批并核验相关证明后方可返岗复学。

4.持续严格校园出入管理,师生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出入校门;外来人员及车辆由二级单位和校防控办两级审批后方可入校;校保卫部门要严格做好入校人员相关证明核验工作,把好校门关。

5.餐厅、公寓、图书馆、实验室、教学楼、班车、场馆会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

6.相关部门根据“五一”期间在校学生情况,做好校园内学习生活的保障服务和防控工作,并组织适宜的文体艺等方面活动,丰富在校学生假期生活。

7.校宣传部门、校医院、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疫苗接种、个人防护等的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方式教育引导师生在“五一”假期切实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个人防护。同时广泛动员18岁以上应种人员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开展线上接种新冠疫苗登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程序,及时预约登记接种信息,落实好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百日攻坚行动”。

8.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在提前制定活动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及做好常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5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大型活动,须经主办单位负责人签注意见及盖章后,上报校防控办审批;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大型活动,须经乡镇(街道)、区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审核评估;20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由区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审核评估并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婚宴、丧葬等家庭聚集活动实施社区备案。

9.高度重视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按照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实做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疫情防控办函[2021]148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人物同防、凡进必检、凡进必消”措施,切实把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监管、运输”三道防线,并优先为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自5月1日起,未接种疫苗不得上岗。

10.宣传部门及各二级单位要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做好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的舆情处置和应对工作。


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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