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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马呈元教授做客明向法治大讲坛

发布时间:2022-10-20 来源:文法学院 作者:文字/赵雨茜 审核/李永福

10月18日文法学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呈元做客明向法治大讲坛。马呈元教授在线上与我校师生交流,以《构建国际司法合作新格局:引渡和庇护制度的中国新实践》为题,为师生讲授相关知识。文法学院教授黄云霞、副教授张青政担任该讲座的与谈人。文法学院师生、校友以及其他学院学生260余人参与本场讲座。该讲座由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张振宇主持。

首先,马呈元就本场讲座的宏观背景进行阐释。马呈元指出,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依法治国,统筹兼顾国内法治与国外法治,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着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其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为依据,马呈元围绕“外国向中国要求引渡逃到中国的犯罪嫌疑人,我国应该怎么做”以及“中国要求引渡逃到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犯罪嫌疑人,我国应该怎么做”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阐述。再次,系统讲授了引渡的概念及法律依据、引渡主体和客体、可引渡犯罪和不可引渡犯罪、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双重犯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死刑不引渡原则等七方面内容,并详细介绍了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的例外情形,以及对政治犯不引渡原则适用的排除和限制情形。马呈元认为,死刑不引渡原则已成为引渡合作中使用频率较高的拒绝理由或者限制性条件,对中国而言,该原则逐渐成为推动国内死刑立法及适用改革工作的重要理论基础,实践中,近年来我国从立法层面不断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的范围,并在承认该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与其他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

在与谈环节,黄云霞认为本场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物案例,内容丰富,给师生带来了一场国际法盛宴。黄云霞认为,讲座的理论内涵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治国理念相一致,引渡制度在我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广泛开展国际司法合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黄云霞提出,建议引渡制度应当从治理机制逐渐向防御机制转化。黄云霞认为,庇护制度不仅是涉及法律,而且涉及政治,其运用与在一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综合国力以及文化自信息息相关。张青政副教授分别从“有高度”、“有逻辑”、“有理论”、“有宽度”四个方面评价了本场讲座,认为讲座内容对于教师开展《刑法》《国际法》以及相关案例研习的课程教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提问环节,马呈元与同学们围绕“糯康案”进行了交流。马呈元指出,死刑不引渡原则存在的基础是大多数国家的国内法废除了死刑,而国内法中存在死刑规定的两个国家在签订引渡条约时一般不涉及死刑不引渡原则。由于中国和老挝在立法中都有死刑的规定,并且2002年两国间的引渡条约已经生效,因此糯康在引渡到我国后被判处并执行死刑。马呈元嘱咐同学们,要多关注学习涉外法律条款,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为国家的涉外法治工作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张振宇在总结时对讲座予以高度评价。张振宇表示,这不仅是一场高质量的学术讲座,对于教师而言也是一次由教学名师主讲的教学观摩活动。张振宇认为,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双重犯罪原则在引渡制度中并非普遍采用,实践中往往被请求国具有一定的裁量权。并且,一些多边公约直接规定了双重犯罪的例外情形,致使被请求国不得以双重犯罪原则拒绝引渡。庇护制度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相联系,庇护的对象主要是政治避难者,但庇护的对象超出通常意义的政治犯。

文法学院法学专业2021级本科生吴晨曦表示,讲座的内容对于国际法课程的学习和国际法案例的研习在学习方法上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听了讲座后,让自己对于我国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行动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嘉宾介绍】

马呈元,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研究员、“2011项目”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分中心主任、外交部国际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国际法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出版《国际刑法论》《国际刑法论》(增订版)等专著,出版译著《战争与和平法》,出版《国际法》教材(第三至五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曾获北京市第七届、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曾参与陆地边界、海洋、反对恐怖主义等方面的立法以及国际刑事合作条约的缔结等工作,在涉及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的重大问题上积极参加项目研究、法律文件起草、咨询和实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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